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2023年4月17日—2023年4月21日我部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—2023年5月8日(10个工作日)。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建设地点 |
建设单位 |
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|
受理日期 |
1 |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|
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|
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|
2023-4-2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