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:
为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提升工作管理水平,促进各地区沟通交流,根据《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》(环办人事函〔2017〕391号),我部定于2017年6月和10月分别在河北和上海举办两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。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17年6月12日至16日(6月12日报到,6月16日下午返程)。
二、培训地点
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(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,总服务台联系电话:0335-4041027)。
三、培训对象
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从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人员。每个单位限报1人,每个省级地区不超过3人。
四、培训内容
(一)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;
(二)园区、交通、城市、能源、流域等领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与案例;
(三)大区域及空间类规划的战略环评探索和实践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主办,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。
(二)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,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(含食宿费),请勿超额派员。
(三)请各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相关人员报名,并确定其中1人作为联系人;报名回执(见附件)于2017年6月3日前传真至我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(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px@acee.org.cn,邮件名称标明“第一期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”)。
(四)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。
(五)第二期培训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(一)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李忠华
电话:(010)84920646,13601356106
传真:(010)84923491
(二) 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刘航
电话:(0335)4041027,13803387687
附件:2017年第一期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
2017年5月22日
抄送: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,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。